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辽政办发〔
2009〕
112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军区司令部
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
专业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军分区,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省军区同意,现将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
九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以下简称人防专业队伍)是担负人民防空勤务的群众组织,是战时消除空袭后果和平时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切实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不仅是未来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需要,也是平时抢险救灾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8
〕
4
号)和《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规范国防后备力量队伍组建工作的意见》(国发〔
2009
〕
17
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等法律、法规和新时期军事斗争战略方针的要求,不断强化人防专业队伍
“
战时有作用,平时有作为
”
的功能,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组织健全、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保障落实、反应迅速的人防专业队伍,不断提高遂行防空袭斗争和抢险救灾任务的能力。
二、人防专业队伍的种类与任务
(一)人防专业队伍的种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规定,我省需建设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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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人防专业队伍。根据未来反空袭斗争的需要,还可组建伪装示假、空中设障、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理防护等专业队伍。
(二)人防专业队伍的基本任务。战时承担人民防空勤务、重要经济和政治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的任务,配合部队进行城市防卫;平时根据各级政府的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任务。
战时各人防专业队伍的具体任务是:
抢险抢修专业队主要负责抢建、抢修人防工程、电力、道路、桥梁、供水、供气、广播电视及其他重要设施,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清除爆炸物。
医疗救护专业队主要负责抢运抢救伤病员,指导群众进行自救互救。
消防专业队主要负责重要目标、设施的防火、灭火,指导群众扑灭火灾,配合防化专业队进行洗消任务。
治安专业队主要负责治安、警戒、保卫、交通管制,监督灯火管制,协助指挥人员、车辆就地疏散隐蔽。
防化防疫专业队主要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重点人员掩蔽工程的防化保障,实施防化观测、侦察、监测和化验,对受沾染人员、设备、物资及重要道路进行洗消,组织防疫灭菌,指导群众防护、洗消和进行
“
三防
”
(防核、防化、防生物武器)知识教育。
通信专业队主要负责为城市防空袭斗争指挥提供通信保障,抢修通信设施设备。
运输专业队主要负责城市防空袭斗争中人员和物资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