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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军区司令部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112号)
发布日期:[09-11-13 11:09:20] 点击次数:[]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辽政办发〔 2009112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军区司令部
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
专业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军分区,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省军区同意,现将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九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以下简称人防专业队伍)是担负人民防空勤务的群众组织,是战时消除空袭后果和平时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切实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不仅是未来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需要,也是平时抢险救灾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8 4 号)和《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规范国防后备力量队伍组建工作的意见》(国发〔 2009 17 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等法律、法规和新时期军事斗争战略方针的要求,不断强化人防专业队伍 战时有作用,平时有作为 的功能,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组织健全、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保障落实、反应迅速的人防专业队伍,不断提高遂行防空袭斗争和抢险救灾任务的能力。
   二、人防专业队伍的种类与任务
  (一)人防专业队伍的种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规定,我省需建设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等 7 支人防专业队伍。根据未来反空袭斗争的需要,还可组建伪装示假、空中设障、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理防护等专业队伍。
  (二)人防专业队伍的基本任务。战时承担人民防空勤务、重要经济和政治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的任务,配合部队进行城市防卫;平时根据各级政府的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任务。
  战时各人防专业队伍的具体任务是:
  抢险抢修专业队主要负责抢建、抢修人防工程、电力、道路、桥梁、供水、供气、广播电视及其他重要设施,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清除爆炸物。
  医疗救护专业队主要负责抢运抢救伤病员,指导群众进行自救互救。
  消防专业队主要负责重要目标、设施的防火、灭火,指导群众扑灭火灾,配合防化专业队进行洗消任务。
  治安专业队主要负责治安、警戒、保卫、交通管制,监督灯火管制,协助指挥人员、车辆就地疏散隐蔽。
  防化防疫专业队主要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重点人员掩蔽工程的防化保障,实施防化观测、侦察、监测和化验,对受沾染人员、设备、物资及重要道路进行洗消,组织防疫灭菌,指导群众防护、洗消和进行 三防 (防核、防化、防生物武器)知识教育。
  通信专业队主要负责为城市防空袭斗争指挥提供通信保障,抢修通信设施设备。
  运输专业队主要负责城市防空袭斗争中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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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军区司令部    新闻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gov.cn/zfxx/zfwj/szfbgt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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