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任务管理规定(暂行)》(国人防〔2012〕23号)、《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和安装管理的通知》(国人防〔2016〕7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粤府函〔2017〕15号),以下企业符合入粤备案条件,现予公布。如有异议,请向省人防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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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向阳、高显微
电话:020-8611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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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外社会中介机构入粤备案名单201711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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