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值勤、维护、管理;协调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实施保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人防通信站业务建设。
(四)法规宣传处
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人民防空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五)计财审计处
负责人防系统的经费和资产管理;负责人防财务计划、会计核算、统计、审计监督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审核人防部门工程建设预决算,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四、人员编制
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10名(含监察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后勤服务人员按机关行政编制15%核定事业编制3名。
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